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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正压型“p”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它是一种通过保持设备外壳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周围爆炸性 环境压力的措施来达到安全的电气设备(参见GB 38365标准)。 正压设备保护型式可利用不同方法。一种方法是在系统内部保护静态正压,而另一种方法是 保持持续的空气或惰性气体流动,以限制可燃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两种方法都需要在设 备起动前用保护气体对外壳进行冲洗,带走设备内部非正压状态时进入外壳内的可燃性气体 ,防止在外壳内形成可燃性混合物。这些方法的要点是监测系统,并且进行定时换气,以保 证系统的可靠性。 该类设备按照保护方法可以用于1区或2区危险场所。 (5) 油浸型“o” 油浸型防爆型式是将整个设备或设备的部件浸在油内(保护液),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 壳外面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参见GB 38366标准)。 这是一个主要用于开关设备的老的防爆技术方法。形成的电弧、火花浸在油下。 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或2区危险场所。 (6) 充砂型“q” 充砂型防爆型式是一种在外壳内充填砂粒或其他规定特性的粉末材料,使之在规定的使用 条件下,壳内产生的电弧或高温均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保护型式(参见G B 38367标准)。 该防爆型式将可点燃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导电部件固定并且完全埋入充砂材料中,从而阻止了 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传播,使之不能点燃外部爆炸性气体环境。通常它用于Ex“e” 或Ex“n”设备内的元件和重载牵引电池组。 该类型设备适用于1区或2区危险场所。 (7) “n”型防爆电气设备 该类型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能够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也不大可能发生引起点 燃的故障(参见GB 38368标准)。 “n”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时,即指设备在电气和机械上符合设计规范并在制造厂规定的范 围内使用,不可能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 该类型电气设备仅适用于2区危险场所。 (8) 浇封型“m” 浇封型防爆型式是将可能产生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火花、电弧或危险温度部分的电气部 件,浇封在浇封剂(复合物)中,使它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参见GB 38369标准)。 采用浇封措施,可防止电气元件短路、固化电气绝缘,避免了电路上的火花以及电弧和危险 温度等引燃源的产生,防止了爆炸性混合物的侵入,控制正常和故障状况下的表面温度。 该类设备适用于1、2区危险场所。 (9) 气密型“h” 该类防爆设备型式采用气密外壳。即环境中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进入设备外壳内部。气 密外壳采用熔化、挤压或胶粘的方法进行密封,这种外壳多半是不可拆卸的,以保证永久气 密性(参见GB 383611标准)。 该防爆措施属于“n”型防爆措施范畴,GB 383611已被GB 38368—2003代替。 (10) 特殊型防爆电气设备“s” 指国家标准未包括的防爆类型式,该型式可暂由主管部门制定暂行规定,并经指定的防爆检 验单位检验认可能够具有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 该类设备是根据实际使用开发研制,可适用于相应的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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